古代为什么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是把人发配到千里之外?

流放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进行惩罚的一种刑罚。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将已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远离乡土的地方,以对案犯进行惩治,并以此维护社会和统治秩序。作为一种刑罚,流放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流放刑罚在我国起源很早,并且沿用历史悠久,从远古流放之刑出现,到清末被废除,历经了几千年。被统治者自诩为一种仁慈的刑罚。

1、边疆地区,人烟稀少,很难抵御外敌来犯

在古代偏远的边疆地区,由于人烟稀少,单单是依靠驻扎军队来抵御外敌,是很难抵御外敌入侵的。另外,朝廷将大量的军事物资运送到这里,需要花费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但是如果将那些犯人流放的这些地方,平时既能开展农业生产,战时又能帮助军队保家卫国。

2、惩罚犯人

因为边疆偏远地区的人烟罕至,瘴气非常重,一般人到了这里,基本上是很难活下来的,所以平常的百姓都不愿意到这些地方去。因此,朝廷将这些犯人流放到地广人稀的边疆地区去,让他们在那里自生自灭。如果活下来,还能帮助开发边疆地区。在清朝的时候,朝廷为了惩治罪犯,一般会将他们流放到宁古塔,让他们给披甲人为奴。

3、开发边疆地区

因为国家层面的需要,朝廷需要迁移大量人口到边疆地区,进行生产发展,但是由于迁移平常百姓的成本太高了,需要给予很高的奖励才会有人愿意去、,但是犯人则不同了。这些流放犯只需要将他们送去那里,并且给予一点资助,他们就会对朝廷感恩戴德了。比如:在秦汉时期,在现在的广东、广西、海南等岭南地区,就是朝廷只要流放犯人的地方,因为那时这些地方人烟稀少,但是今天的广东已经成为了全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

来源:网络整理

405人参与, 0条评论 登录后显示评论回复

你需要登录后才能评论 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