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故意设计的比死亡更痛苦的,罪恶惩罚...
人类生活中最可怕现象是由他人创造的。我们折磨、羞辱、以惩罚他们的行为,对他们的痛苦无动于衷,或在某些情况下,意图给这些人造成尽可能多的痛苦。
惩罚的目的具有一定争议:一些人认为,人类惩罚罪犯,是为了通过威慑或改造罪犯来减少犯罪。一些人认为这是为了从社会中清除罪犯,以保护公众。
在古代和现代都有这样的案例,男性或女性罪犯被烧死、淹死、肢解,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以最痛苦的方式惩罚他们所犯下的罪行。
亚述战俘被剥皮
根据流行文化的描述,如今很多人认为,从人的身体上去除皮肤,是中世纪欧洲的一种惩罚和折磨罪犯的一种形式。根据中世纪历史学家拉丽莎·特雷西博士的说法,在11世纪到16世纪之间,只有一个可以被证实的剥皮事件:威尼斯的一位指挥官Marcoantonio Bragadin,在1571年塞浦路斯围攻中投降后,被奥斯曼土耳其人剥皮而死。
从公元前14世纪到公元前610年,这种刑罚在亚述帝国最为盛行。亚述人以他们的军事力量而闻名。在公元前9世纪,亚述统治了美索不达米亚北部。在战斗中击败敌人后,亚述人通过摧毁他们的城市和给敌方的贵族剥皮来惩罚任何反对他们的人。阿舒尔纳斯尔帕尔国王,记录了他战胜了一座抵抗他征服的城市:
我把那些反抗我的贵族都剥了皮,把他们的皮盖在尸首上。有些我在地上摊开,有些我在挂在树桩上竖起…。
剥皮不仅用来惩罚那些反对亚述人的人,同样也做到了杀鸡给猴看。
波斯罪犯受到船刑
这种惩罚形式,最初被认为是波斯人的,只用于惩罚罪行最严重的罪犯。在普鲁塔克的《平行生活》中,作为一种常见的处决形式,船刑,首先要求受害者平躺在船里。这是一艘有孔的船,可以让受害者的头、手和脚伸出来。刽子手强迫受害者喝蜂蜜和牛奶的混合物,并用同样的饮料淹没受害者的身体,然后任其受害者长期的留在船上。由于无法动弹,受害者被迫直接在他们躺着的地方进行排泄,苍蝇蜂拥而至,直到他们完全被吃掉。
普鲁塔克特别提到了一名叫西特西亚斯的士兵,在公元前5世纪杀死了波斯国王阿达薛西的兄弟。据推测,这名士兵最终在17天的折磨后死亡。
尽管这种方法很残忍,但它是否曾经存在还是个问题。第一次提到这次处决的是一名希腊医生Ctesias,据说他亲眼目睹了上面提到的处决。然而,他的描述却失传了,而且,无论是引用过他或他的作品的古代历史学家,还是现代历史学家,都在争论他的言论是否可靠。普鲁塔克自己的《阿达薛西和斯卡弗斯史》,是在事件发生400年后写成的,以西特西亚斯的历史作为他的资料来源。
如果她们违背了誓言,就会被封闭而死
Vestal Virgins是维斯塔的女祭司,维斯塔是家庭和壁炉女神,在罗马扮演着最重要的宗教角色。它们是罗马的宗教象征,也是城市和市民的象征。因此,维斯塔处女被期望对这个角色和随之而来的规则做出一生的承诺。她们一生都必须禁欲,并被认为是纯洁的象征,只要他们保持纯洁和不受伤害,他们所代表的城市也将如此下去。
当然,这个角色的扮演并不容易,因为如果任何一位贞女违背了她的誓言,她就会被当作祭品处死。没有人想要对她的死负责,自己也不想被玷污,所以解决办法就是活埋她,让大自然来杀死她。
违背誓言的贞女会被游行,直到她被带到一个小房间里。只给了她一盏灯和少量的食物,然后被封在里面,任其死去。
罗马弑君者面对的是沉入水底之刑
在罗马法中,根据谋杀的严重程度有不同的惩罚形式。弑亲,杀死自己的父母,会有一种比其他形式的杀人,更残忍的惩罚形式。这种死刑的形式是死刑犯被鞭打,然后把狼皮袋子套在头上,并被要求穿木屐。然后,与一只狗、一只公鸡、一条毒蛇和一只猴子一起被绑在牛皮袋子里,用黑色的牛牵到河边或海边,然后扔到水里淹死。
不过这很少被用作一种惩罚形式。罗马传记作家苏埃托尼乌斯写道,只有那些承认弑父弑母的人,才会被这么判。公元118年,哈德良皇帝允许“扔给野兽”来代替这个刑罚,但仅仅一个世纪后,这种做法就被认为过时了。
中世纪的杀人犯,是被车轮撞死的
名称叫break on the wheel的一种刑罚形式,主要在现代早期的西欧用来惩罚谋杀犯或小偷。虽然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不同,但犯人通常被绑在一个轮子或十字架上,然后用木轮或铁棍击打伤害。根据想要的疼痛程度,刽子手可以选择打击的部位。如果刽子手还算仁慈,就会从犯人的脖子直接下手,如果不仁慈,就会从犯人的腿开始下手。
瓦拉契亚的战俘被刺穿刑
刺穿刑是一种原始的处决形式,从古代一直使用到20世纪。一根巨大的、锋利的木桩,从人的两腿之间穿入人的身体,然后穿过他们的整个身体,受害者会在几小时到几天的极度痛苦后死亡。最著名的刺穿刑罚使用,是瓦拉契亚王子弗拉德三世。1462年奥斯曼苏丹穆罕默德二世入侵瓦拉契亚时,迎接他的是奥斯曼战俘被刺穿的尸体,而不是瓦拉契亚军队。
罪犯在刑架上被肢解
刑架是一种残酷的惩罚形式,通常与中世纪有关。犯人的四肢被捆起,刽子手转动曲柄,把犯人的四肢拉开。被惩罚的人被拉伸,直到他们的四肢脱臼,有时犯人的四肢会与身体完全分离。
尼禄皇帝用拷问架迫使主谋之一埃比克哈里承认了暗杀阴谋。第一天,货架脱臼了她的腿,所以到第二天,她无法自己走到货架。她没有忍受拷问,而是在脖子上系了一个套索,用自己的体重让自己窒息而死。
罪犯被老鼠和热煤折磨
在80年战争期间,北荷兰总督迪德里奇·索诺伊,使用酷刑来合法化并加强他在该地区的权威。他逮捕了8名男子,指控他们阴谋烧毁荷兰的一些村庄。对于其中一名被判死刑的受害者,索诺伊将他放在拷问架上,并在一个陶瓷容器下放置老鼠。并且在船上放上烧热的煤,因为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躲避炎热,老鼠就钻进受害者的身体里。然后索诺伊把热煤放进科佩佐恩的伤口里。虽然这种酷刑在电影和流行文化中很普遍,但真正使用这种酷刑的案例并不多。
伊朗持不同政见者,受到白人的酷刑
在2000年伊朗试图进行政治改革后,一种现代形式的酷刑被称为“白色酷刑”,用来惩罚持不同政见者和记者,好让他们闭口不做声。这种酷刑主要用于强迫被拘留者,在供词上签字并提供有关其政治倾向的信息,它是一种心理酷刑,包括长期的单独监禁和感官剥夺。
前囚犯Amir Fakhravar说,这种酷刑带来的痛苦,远远超过了他所受到的身体折磨。
美国的政敌们被涂上了沥青,又被插上了羽毛
尽管在北美殖民地很普遍,在身体涂上油污和羽毛的案例,要追溯到20世纪早期。那个受惩罚的人身上沾满了滚烫的柏油和羽毛。涂上污点和羽毛主要是由革命组织,比如自由之子,以及暴民正义制定或挑起的,而不是国家认可的惩罚形式。在美国独立战争之前的十年里,它获得了很大的声望。人们聚集在一起,对带有反革命倾向的英国官员或个人进行诋毁,并作为一种惩罚和羞辱。
涂上沥青和羽毛的惩罚一直持续到20世纪初。1918年8月19日的晚上,在明尼苏达州的卢弗恩发生了一起著名的案件。当时,德裔美国农民约翰·迈恩茨被绑架、鞭打、涂上柏油、绑上羽毛,然后被命令离开明尼苏达州,并以死亡相威胁。他被指控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同情德国,因为他拒绝参加战争债券的发行。
罗马罪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钉死在十字架上,是罗马帝国使用的一种惩罚和政治表演的结合。犯人被鞭打,被迫背负一个木制的十字架,或类似的结构,然后用绳子或钉子固定在十字架上,直到死刑犯死去。十字架可以向任何方向支撑,但它主要取决于刽子手希望死刑犯在死亡之前活多久。死者很少被埋葬,它们的遗骸通常会被野生动物吃掉。
异教徒在这场灾难中受苦受难
绑在在火刑柱上燃烧,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尤为明显。这个仪式被部分地方用作对所有异教徒的惩罚,对社会中所有人的宗教信仰的象征性重申,最后是对那些拒绝悔改的人的警示。这个仪式不仅仅是为了杀死那些被发现是异教徒的人,而是作为一种惩罚的形式,让整个社会都参与到对异教徒的清洗中来。
异教徒是按照他们罪行等级排列的。他们包括犹太人、穆斯林、新教徒、外国人、鸡奸者和亵渎者。罪行较轻的人在游行中排在前面,罪行较重的人在最后。他们被游行队伍带着穿过城市,这是一种羞辱的行为。但到末了,那些不悔改的人,就被带出城焚烧致死。
疑似女巫被淹死
在东斯拉夫世界和后来的英格兰,游泳女巫,是一种惩罚被怀疑是女巫的人。被怀疑施巫术的妇女会被绑起来,扔到深水中。那些沉下去的人会被认为是无辜的,而那些漂浮的人会被认为是女巫,并被迅速处死。
许多人相信水是一种纯净的元素。因此,如果一个人被扔到水里漂浮在水面上,那一定是接触了巫术,因为水不接受他。
日本黑帮成员,肢解自己的手指
切小指是日本黑帮仍在使用的一种自我忏悔行为。日本黑帮内部的人,或欠他们人情的人,会用锤子和凿子切自己的手指,以示真诚的道歉,或在违反黑帮守则或不付赌金时作为惩罚。这种做法并不局限于单个伤口,而是每犯一个错误就会切断另一个指关节。
惩罚的目的是多方面的。首先,受害者忍受着截肢自己的手指的痛苦,从而阻止他们犯更多的错误。其次,它确定了罪犯是为了阻止其他人效仿违反黑帮规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