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不韦对秦国有大功,却被嬴政逼死?

吕不韦作为秦国的相邦,为秦国一统天下铺好了最后一里路。

《太史公自序》:“(吕不韦)结子楚亲,使诸侯之士斐然争入事秦”。

吕不韦跟随秦王子楚入秦为官,并一步一步的走上相邦之位,而执政后的吕不韦,以自己为成功案例,进一步打造“秦国梦”,致使大量东方六国的士人,奔向秦国、依附秦王,形成天下民心向秦国的事实局面。

正是这种局面的形成,秦国不但不再是东方六国百姓眼中的虎狼之国,还成为百姓争先向往的理想之地。吕不韦为大秦的一统,打好了结实的舆论基础。

然而吕不韦这位为秦国呕心沥血的大功臣,却并没有善终,落了被秦王嬴政逼死的下场,数十年的奋斗一夕之间就被老板全部否决。

《史记》:……赐文信侯书曰:“君何功於秦?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君何亲於秦?号称仲父。其与家属徙处蜀!”吕不韦自度稍侵,恐诛,乃饮G而死。

吕不韦退隐朝堂之后,秦始皇公开定义吕不韦对秦国无功无德,把吕不韦的一切全部都抹掉了。得知这一切的吕不韦,心灰意冷地独自走上了黄泉路。

有大功却被嬴政逼死,吕不韦之死让很多历史迷们为他鸣怨,秦始皇“罪不可诉”的暴政,也又多一例证。但是若我们不从人情世故出发,理性的分析吕不韦的所做所为,不难发现,我们的吕不韦同学,是看似莫名其妙被逼死,实则理所当然的必死。

至于原因?用大文豪郭沫若先生的说法就是“读《吕氏春秋》,你可以发现它的每一篇每一节差不多都和秦国的政治相反对,尤其和秦始皇后来的政见与作风简直是在作正面的冲突。秦始皇才是吕不韦的死对头,秦始皇除掉吕不韦可以说是理所当然,而亦势所必然”。

秦始皇嬴政逼死吕不韦,很大程度上就是吕不韦的执政方式和老板嬴政在战略上出现不可调节的分歧,且吕不韦个人没有退步的意思,还写了一部《吕氏春秋》来自夸。所以秦始皇要落地自己的方针,吕不韦是必须除掉的。

至于吕不韦和嬴政在执政上有什么不同?大致可以分为2个主要方向――为君之道、一统之法。在一统天下这个点子上吕不韦和嬴政是有共识,一定会去做到。

但在具体执行思路上,二者相差甚远。嬴政推崇《商君书》,主张“不胜而王、不败而亡者,自古及今未尝有也……圣王见王之致于兵也,故举国则之于兵”。

远古圣王都是依靠武力成就王业,因而将全国力量投入军事建设。所以一统天下的大业,必然要靠武力去完成。一统是结果,武力是手段,经过不谈,即默认可以不择手段。

吕不韦在《吕氏春秋》中,虽然也不反对武力,但是他提出了“义兵”的概念,写道“兵诚义,以诛暴君而真苦民”、“克其国,不及其民”。吕不韦认为应该把君主和百姓分开,在作战的时候,注重敌国百姓的利益,将其视为自己的百姓对待,进而瓦解敌国的统治基础,自然灭国。

《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二年,王贲攻魏,引河沟灌大梁,大梁城坏,其王请降。

王贲为攻下魏国,直接用大水把魏国都城给淹了,视城中普通百姓为牺牲品。在吕不韦观点下,王贲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但是在秦王嬴政持《商君书》的视觉下,王贲最后胜利了,那么他的这个手段就是理所当然,有它的合理性,不以追究。

为君之道上,嬴政推崇《商君书》的“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权制断也君则威、君尊则令行、夫民之不治者,君道卑也”。

商君书认为国家有三种关系,第一种是律、第二种是君臣信任、第三种是君主权威,其中君主权威被作为核心,商君认为只有君主有了权威,天下律法才能执行,而君主权威又来自独掌大权。所以当秦王一统后,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郡县制、皇帝制才得以完善,它们是《商君书》为君之道的直接体现。

相对的《吕氏春秋》在君权上跟《商君书》完全相反。

《吕氏春秋》:“也者,以无当为当,以无得为得者也。当与得不在於君,而在於臣。故善为君者无识,其次无事。

跟《商君书》把君王们设定为国家治理的一环不同,《吕氏春秋》认为君王不应该具体参与国家管理,全国大小事应该由大臣来治理,用什么也不做,来保证永远不会犯错。

吕不韦试图用降低君王具体权力,达到有识之士共知天下的理想。而秦王要的是帝王的大权在握,自身不容置疑的九五至尊,吕不韦和秦王走了南北两条路,是典型的路线之争,而这往往只有最后1个胜利者,所以吕不韦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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