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农村建一套别墅,需要走哪些程序?

农村建房先要有地,那么,如何申请住宅用地?需要哪些程序呢?

如何申请住宅用地?需要走哪些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具体申请审批程序如下: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级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宅基地申请一般由户主代表全家去申请。宅基地审批下来后,户内所有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享有同等的使用权。

2、村级组织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并召开成员(代表)大会讨论

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3、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在本村级组织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

4、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镇级农业农村、镇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对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查。

5、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依法作出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另外,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宅基地审批要做到申请审查到场(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丈量批放到场(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建成核查到场(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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