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若贾府在抄家之前出个状元,那命运会不一样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弄清楚贾家到底是因何而败落的?

对于贾府抄家缘由,《红楼梦》后四十回高鹗续写交代:交通外官,违禁取利,强抢民女不从逼死,包揽词讼,聚众赌博。

按照《大清律令・户律》卷十:“凡豪强势力之人,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赌博则被罢官,带枷三月以及笞一百。私放债务,取利也有限制,如果每月超出三分,就要笞四十。

而关于包揽词讼,则属于勾结属官,据《大清律令・吏律》卷四十:“若擅勾属官、拘唤吏典事及差占司狱,各州县首领官因而妨废公务者,上司官吏笞四十。”

抢占民女之罪,都由凤姐指使,以致使把柄落于他手,尤二姐自杀是妻妾的争斗而非逼死,这个罪名不成立。

贾赦内外交通之事,其实前八十回并没有明确写出的。贾赦虽然贪财好色,内外交通之事的罪名很牵强,贾赦也辩解说只是因为姻亲关系所致。贾赦因古扇勾结属官,贾珍赌博之事,贾琏放高利贷,这些都是属实的。但是,总的来说按照清朝的法律还不至于抄家。

至于贾政,小说第七十五回“才有甄家的几个人来,还有些东西,不知是作什么机密事”。甄家犯了罪,抄没家私,却把东西送到王夫人上房。也就是说,贾政代为收藏违禁之物,这是他所犯的罪行--正直的老实人,有时也会却不开情面,做出糊涂事。

如此说来,高鹗续补的“抄家”一节,很可能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但是,因为罪名较牵强,加上两位王爷维护,查明之后并没有满门抄家。

甚至,抄家之后,还连忙加上一笔:“主上因御史参奏贾赦交通外官,恃强凌弱。据该御史指出平安州互相往来,贾赦包揽词讼。严鞫贾赦,据供平安州原系姻亲来往,并未干涉官事。该御史亦不能指实。惟有倚势强索石呆子古扇一款是实的,然系玩物,究非强索良民之物可比。虽石呆子自尽,亦系疯傻所致,与逼勒致死者有间。今从宽将贾赦发往台站效力赎罪。所参贾珍强占良民妻女为妾不从逼死一款,提取都察院原案,看得尤二姐实系张华指腹为婚未娶之妻,因伊贫苦自愿退婚,尤二姐之母愿结贾珍之弟为妾,并非强占。再尤三姐自刎掩埋并未报官一款,查尤三姐原系贾珍妻妹,本意为伊择配,因被逼索定礼,众人扬言秽乱,以致羞忿自尽,并非贾珍逼勒致死。但身系世袭职员,罔知法纪,私埋人命,本应重治,念伊究属功臣后裔,不忍加罪,亦从宽革去世职,派往海疆效力赎罪,贾蓉年幼无干省释。贾政实系在外任多年,居官尚属勤慎,免治伊治家不正之罪。”

无论如何,在政治上,贾府最大的靠山还是贵妃--贾元春。元春身在后宫,行事谨慎,省亲时和父亲见一面,叮嘱的是“只以国事为重,暇时保养”,她显然不是武则天、吕后、慈禧之类弄权之人。

若贾府犯错甚至犯罪,别人看在贾元春的面子上,看在宁荣二祖留下来的这个情分上,或许不与贾府计较,不去告发他。因此,这几年来,贾府既犯罪又维持着表面繁荣。

但是,皇帝并不是十分宠爱贾元春,根本不会贾元春的面子,饶她娘家。于是抄家、下狱,贾府“子孙流散”,注意,并不是灭了九族,而是失去几个核心人物,失去凝聚力,人员分散了。

于是,有读者就会想:若贾家出了一个在皇帝身边或者是朝内十分出色的大臣,如状元之类的,皇帝或许会看他的面子饶了贾家:“你家人怎么如此放荡不谨?回去好好管教!罚你一年俸禄,以示惩戒”,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总的来说,在抄家之前,若贾府出个状元,既能免于抄家,还有可能再续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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